西班牙入境規定
基礎信息
首府 馬德里
貨幣 歐元(EUR)
時區 GMT + 1 (Spain)
電話區號 + 34
護照、簽證及健康規定
護照規定
通常,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歲者。除非另有說明,以下的旅行文件的規定適用于未成年人:外國未成年人,年齡未滿十八周歲可以包括在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的護照之中。他們也要求持有當離開其居住國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簽證規定
需要簽證。 即使已經持有簽證,仍應該考慮下述條件:作為游客的旅客必須必須持有證明文件證明其有足夠的資金支付逗留期間費用(逗留期間每日62.40歐元,最低額為561.60歐元,或者其它可以自由兌換的等值貨幣)。
海關、現金及機場稅規定
海關規定
入境規定
抵達乘客在歐盟購買且僅用于個人使用的物品入境免稅 1. 香煙產品:八百支香煙;四百支小雪茄香煙(每支最重三克);兩百支雪茄;-一公斤煙斗煙絲或者香煙煙草; 2. 酒精飲料:酒精濃度以量計多于22%的烈性酒:十升;酒精濃度以量計少于22%。
出境規定
合適數量的煙草產品以及酒精飲料出境免稅。對于加那利群島,沒有任何限制
行李海關規定
行李在西班牙的最終目的地清關。西班牙機組人員在馬德里(巴拉哈斯)有一個特別海關廳。
現金規定
持現金入境規定
如果是來自或者前往另外一個歐盟成員國,本國貨幣(歐元-EUR)以及外幣則無限制。如果直接來自或者前往歐盟之外的國家,超過一萬歐元的金額 (或者等價的其他貨幣)(包含銀行匯票以及任何形式的支票)必須要申報。
持現金出境規定
適用與入境相同的規定。
機場稅規定
乘客在機場登機場時,不需交納機場稅